饶卫字〔2020〕157号
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:
根据原省卫计委《关于同意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设置为三级精神病医院的批复》(赣卫医字〔2018〕121号)精神,经你院升格三级精神病医院执业登记申请,通过专家现场评估审查及委领导会审,同意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升格三级精神病医院执业登记。请你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,加强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和感染防控,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,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。
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0年11月23日
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